對青春鳥的看法  無依的第二代

2003.5.8E-mail來信)

  我曾在文章中看到觀眾批判李母,我不是幫李母說話,我只是將接觸到看到的許是我曾經參與過的提出來。我本是南部眷村中成長的第二代,不同於白老師或龍子,比阿青晚個幾年,可是那幾十年的情況並未有太多的改變。隨著政府來台的老兵,年歲大了,當年為了抗戰失去了青春,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個家,如果奢侈一點,能有個兒子當然更好,於是乎許多不幸的悲劇從此產生了。

  在我那村中,隔壁鄰居的先生,年紀和我父親差不多,可太太的年齡卻和我同年,我在讀高中,而她卻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了。我依稀還記得她曾對我說過:她是個養女,老大,為了要讓下面的弟妺讀書,被養父母賣了(恕我用這個字眼),家中收了二十萬元,天哪!在那六十年初吔!後面是還要供弟妺讀書,我記得她妺妺暑假還來她家住過,那時正在讀高雄商職。她也很爭氣的一連生了二個男娃娃(多八股的思想,但卻很附和那時代的需求),也跟眷村一般的媽媽們一樣鉤毛衣貼補家用,只是她那顆年輕的心,怎按捺得住另一顆年輕心的誘惑呀!何況當初並不是她自己的決擇,她是被犧牲的,現階段的任務完成了-替養父母供完了弟妺的學業,替想要後代的老兵傳了後,大家都各取到了所得,她全力去爭取自己的幸福,不是嗎?即使在後來的日子裡我也常看到她帶著再生的兒子(她可是很會生兒子的喲!)到前夫家來住一段時日,看看二個兒子,鄰居的媽媽們充滿著譏笑的說她是回娘家來,我曾生氣的告我母親:她沒有錯,當年環境所逼,身不由己,她被犧牲了青春,身體去成就了別的需要,當別人的事完了,才是她自己,她不偉大嗎?誰有這個權力要她做一輩子的犧牲?何況現在很幸福,有老公庝,前夫也對她好,如同娘家的父親般接納她,這都大家欠她的,也是她應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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