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算是僭越代言,我以為,編導的企圖應該是如此:

  家庭,特別是由「子──母──父」所構成的核心家庭,是個人與社會衝突中唯一的依靠和保護,而這個家庭儘管也可能是受到父權社會體制摧殘的無辜受害者,卻不該再將這受害壓力往下傳遞而成為另一層的加害者,當然也不該再重複那種「以父為尊,唯命是從」的權力關係,在家庭內部形成獨斷的壓迫,而應該在親情的基礎(實則也是人性的基礎)之上,各自尊重個人應有的發展需求,互相溝通,彼此體諒,盡力維繫一個穩定而互愛的依存關係,這樣才能以有限的人性空間,在家庭的結構下對抗外部無情而不義的體制與社會。畢竟,覆巢之下無完卵,而卵之不存,巢又有何用呢?更進一步說,當所有的受難家庭都能如此行動、如此聯合,整個社會體制才有可能漸進累積地受影響、受改變,而朝著更人性的路途邁進。

  很有意味的是,劇中特別交代楊教頭之女小真未婚懷孕的情節,這原本可能造就另一個自殘的墮胎少女,或是破碎的單親家庭與失和的親子關係,最後竟能以喜劇收場,正因為楊教頭夫妻堅定支持女兒尋求所愛,耐心地溝通處理,真正面對問題,而不是壓制問題(尤其楊教頭對小真男友的剖心之談,更非容易),才能免除女兒再受父權社會的凌遲,使家庭的溫暖再度延續。對孽子們而言,他們意欲脫離原生家庭的行為,比之小真,實無不同,然則他們需要原生家庭的支持也是一樣的。

  從這樣看來,阿青放逐後的實踐自我的過程,就是重新找回家、建立家的過程。

未完,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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