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,能有這些顧慮是好的;但是為此一筆抹煞一齣製作用心、從劇本到選角處處考究的戲劇卻大可不必。《孽子》以其題材的特殊,出版十年後才有部七零八落的改編電影,二十年後方能登堂入室改編為電視劇在黃金八點檔一幕未刪地上映,這本身便是項了不起的「現象」(如果用「成就」一詞嫌於武斷的話);否則,二十年間,以作者白先勇的知名度與高評價,以他已經被改編過不下十篇的短篇作品,何獨他唯一一本重量級長篇小說至今才能搬上螢幕?其中的困難與壓力實非知者不能道。而更重要的,任何文學戲劇作品終必須要回歸文學的角度批評,才能獲得相應的評價,這不是外力能夠強加的,它的內涵深淺、它的表現高低、它的成就多寡,都不是「是或不是」一言可斷。而「實證」之下的真實,是與「文學的真實」有所衝突的,道理正如觀賞一幅畫一樣,品鑒一幅畫的好壞,不在於它「像不像」,而更有許多其他微妙的因素。就《孽子》改編劇而言,誠如上述導演所自陳的,他意欲表現「人跟人之間的溫情」,我們也確實發現他在劇中確實做到了,而且恐怕所收穫者更多。例如本系列前文提到的:對人子角色性向的肯定、對母性角色功能的增強、對父性角色心性的修補,以及對「原生家庭」與「衍生家庭」兩方面的重視、對個人秉性善加發揮的可能;尤其是本文反覆證實的,將「同志議題」由人們慣常以窺奇眼光注視的「聳動」還原為一般的「人間溫情」,使身為孽子的「孽性」不再是那麼不可理喻、不可饒恕,而最終使本劇散發著溫暖而光明的調性。就某方面來說,這當然會損及原著深刻經營的文學美感與悲劇性;然而,就如同導演所說的,對於原著「我們不敢超越,我們只是延伸」,原著的價值是不可取代,也難以超越的,而改編劇卻做了應該有的延伸,也延伸到應該有的成績,其結果,我想譬如《三國志》之於《三國演義》或〈長恨歌〉之於《長生殿》,是當之無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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